1、读者凭校园一卡通、借书证、工作证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图书馆各流通阅览部门。
2、馆内除工具书以外,所有书刊实行开架借阅。
3、已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能带入馆内阅读;各种包、袋请存放于储物柜内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4、阅览期刊每人每次限取1册,阅后按编号放回原处;阅览报纸每次限取1种;阅览图书需使用代书板,阅后放回原处或放在流动书车上。
5、要爱护书刊资料,严禁涂画、圈点、批注;不得撕页、窃书;不得撕毁条码、磁条。
6、进入电子阅览室需实名登记,按机号上机,不得擅自更换机位;不得更改、删除计算机内的任何配置;严禁下载、传播反动、色情及其他一切违法和不健康的信息。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罚。收看、收听视听资料须向管理员办理相关借阅手续。
7、读者阅览应保持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、打闹,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;维护馆内秩序,不得抢占阅览座位。
8、自觉维护阅览环境卫生,禁止携带食物、饮料进入阅览区域;严禁随地吐痰。
9、自觉爱护馆内公共设施,严禁随意涂抹、刻画和损坏设备。
10、读者入馆请注意仪表,言谈举止文明礼貌,衣着整洁。
11、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严禁使用明火。
12、需下载、打印、复印服务,请与管理员联系。